我为稳定房价支一招本文关键字 @张泓铭(全国政协委员、上海市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):应该排除障碍由易入难、下决心试行物业税。开征物业税有助于均衡财富,抑制两极分化,从而把部分因房价暴涨形成的财富适当收归国有。同时,物业税有助于平抑房地产市场波动给财政的直接影响,减少地方财政对“卖地”依赖,以解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两难心理。此外,物业税有助于抑制过度投资持有,稳定房地产市场交易和价格。 @蔡继明(全国政协委员、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):建议只让炒房者炒奢侈住房。将纳入规划的住宅用地按照用途分为四类。第一类是保障房用地。第二类是不能转让或10年内不能转让、只有首次购房者才能购买的基本住房用地。第三类是改善性自住房用地,其产品仅限于第二套房,在5年内不能转让。第四类是奢侈性住房用地,也就是豪华房和别墅用地,此类房的购买和转让都不受任何限制,允许炒房者进行投机。以往政策对别墅的禁令是不合理的,高收入阶层的异地购房和投机性购房应该是允许的,但应将此类房和基本住房严格分开,只有这样才能兼顾多层次的需求,使其各行其道,互不干扰。只有将土地供应按照用途进行区分,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开发商对土地资源的抢夺和囤积,地王现象将由此而终结。 @陈贵云(全国人大代表):建议向空置房产、高端房产征税,通过利用税收杠杆调控房价。应该强化住房建设和开发的唯一终极目标“居者有其屋”,要降低与之相关的利益链和高回报预期。对此,建议增加4项税种,利用多税种调控房价。4项税种包括实行分级制“房地产印花税”控制高档房。鼓励住房理性消费。对于居民购买价值在一定范围类的住房不征收印花税,超出范围分级征收印花税,房产价值越高印花税越高。 另外,设立“资本增值税”有效降低收益预期。对于在房地产出售、赠与、转移中(不包括遗产税征收范围内的继承和赠与)房地产的增值部分征收资本增值税。为保证居民自住房出售的正当权利,居民出售唯一一套自住房可以不征收资本增值税,而且政府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布每年的资本增值税免税额。此税种也应对实行分级制。 设立“房地产遗产税”。对于价值超过一定额度的房产征收遗产税。在房主在世时赠与或者去世后由子女继承的房产征收遗产税,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房产的长期收益预期。 此外,设立“市政税”防止房产闲置。房产作为不动产,其消费的过程会增加市政负担。房产拥有者有义务承担一定的市政税。当房产闲置时,此税有拥有者承担,当房产出租时,由承租人承担,这一可以提高房产的有效使用率,防止闲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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